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合乎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合乎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拍卖方式,信息公告期限自动延长至拍卖公告截止日。
标的资产名称:109E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等设备一批(详见实物资产交易合同附件清单)
项目简介:南山热电厂#7、#9机组为一套109E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采用1+1+1(一拖一)配置方式,由燃气轮机、余热锅炉、蒸汽轮机和发电机及其辅机组成,总装机容量为17.34万千瓦。其中燃机为美国GE公司原产PG9171E型燃气轮机,以重油为主燃料;余热锅炉为美国DELTAK公司生产的FM9型自身除氧双压卧式自然循环余热锅炉,没有配置旁路烟道系统;蒸汽轮机为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N50-4.05型轴流、冲动、凝汽式汽轮发电机。
(一)#7燃气轮机发电机组。该机组于1993年8月投产,2009年7月停产,累计运行78,065小时。其中重油运行时间56,127小时,点火启动4,072次数,遮断38次。燃料为重油或轻柴油。公司曾对该机组进行天然气改造,目前,燃气轮机天然气前置站设备已经具备进气条件,经过适当的改造,这套机组也可以燃用天然气。
(二)#9蒸汽轮发电机组。该机组于1995年5月投产,2009年7月停产,累计运行66461小时。在燃气轮机重油运行ISO工况下,汽轮发电机组功率52MW。
(三)7、9#机组配件包含两大部分,一部分为用于#7炉改造、大修,分别向杭州锅炉厂和无锡世家热能设备有限公司(锅炉配件专业制造厂家)订购的除氧器、汽包、管屏、鳍片管、集箱等等部件,该批部件为库存9年的全新件;另一部件是大多数都用在#7燃机的泵机、轴承、阀门、控制元件、热机辅件等全新备件,其中超过一半为进口件,库存年限8-22年不等。
(四)公司共有六条重油处理线线年在公司实施‘油改气’后,六条重油处理线陆续停运至今。
转让标的名称:109E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等设备一批(详见实物资产交易合同附件清单)
是否需要求购方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转让信息公告期限届满之前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果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该部分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发电机组等设备的交货地点为: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南山热电厂厂区内;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的情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有几率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会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3、本合同项下标的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用及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4、受让方最迟应于约定的进场开始拆卸机组设备日期起60个自然日内全部完成转让机组的拆卸、搬运工作。
5、本次转让的标的由受让方负责拆卸、包装及运输等,所需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在合同签订5日内指定驻厂代表,指导监督并配合设备的拆卸工作。
6、受让方进场拆卸机组设备时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转让方,并严格遵守转让方的厂纪厂规,同时应与转让方签订安全协议。
7、转让方对乙方进场拆卸机组设备时可给予必要的方便和帮助,包括:食宿、办公、通讯、施工用水用电等,但所需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免费提供厂内现有的室内及室外场地供买方拆卸、包装和堆放设备使用,并提供必要的协助,整理出机组搬运出厂的通道。
8、受让方进场拆卸设备前应制定详细周密的拆卸方案报转让方批准,进场开始拆卸设备起每周应向转让方报送综合报表,综合报表应详细描述每周的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
9、受让方进场开始拆卸机组设备前,双方应办理机组设备移交拆卸手续,办理完移交拆卸手续后,移交拆卸的设备的保全责任由买方负责。
10、受让方进场开始拆卸机组设备时应制定严格的安全保护的方法,避免因麻痹大意给转让方或其他方造成财物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于转让方、受让方的责任给对方或其他方造成财物损失和人身伤害,责任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受让方应指派专人看管机组设备的拆卸物,由于在拆卸过程中造成被拆卸设备损坏和设备材料丢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损失。
12、受让方在机组设备拆卸物运出厂区时应及时通知转让方并经转让方查验,在转让方确认相关货款已付清后予以放行。
13、转让方保证所提供的整套发电设备与合同所附清单相符,并合理地保持现状至移交拆卸。
14、如因合同所涉货物不合法、处于抵押、查封状态、不能自由流通,产权债权人或合同外任何一方对转让方提起诉讼、行政部门干预等问题造成乙方不能及时拆装设备,转让方应在诉讼或行政干预等事件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协调解决,如十个工作日内不能解决,则在诉讼或行政干预发生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已付款项并赔偿受让方已发生的该部分货物的拆机费、包装费、运费等损失。
15、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此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16、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及交易所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意向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以上合乎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拍卖程序的;(3)在拍卖程序中以转让底价为拍卖起拍价拍卖时,各竞买人均不举牌应价的;(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 栋A座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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